尹剑晨:复出未必是对“问题官员”的保护

2012年12月19日05:59  大众网-齐鲁晚报 微博

  □尹剑晨

  “问题官员”复出的新闻又浮出水面。日前,广东中山市农业局发布了调整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,在“公考改分案”中被免的该局原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何金寿再次出现在领导成员名单中,主要协助局长开展科协和农学会日常工作。面对质疑,相关部门回应称:虽曾被免职,但免职后还是干部;复出后职务的变动也符合相关规定。

  梳理“问题官员”的复出之路,不外乎遵循着“出事被问责、冷却一段时间、悄然复出、舆论哗然、解释复出符合相关规定、最后不了了之”这样的“铁律”。有学者统计过,被问责的问题官员几乎百分之百复出了,而“免职”也如同带薪休假,丝毫无损问题官员的利益。具体在“公考改分案”中的何金寿,甚至来不及被冷却便急匆匆复出了。

  “问题官员”接连复出,除了考验问责的诚意与干部任免的公正之外,“复出”真的是对“问题官员”的最好保护吗?新华社12月17日披露河北邢台市市长刘大群被联名举报,举报人罗列了刘大群“四宗罪”。而事实上,刘大群也是“问题官员”。刘大群原为河北省农业厅厅长,因“三鹿事件”于2009年3月被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分,2010年1月调任邢台市市长。

  刘大群的仕途轨迹虽算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“问题官员”复出,但是将“问题官员”再次委以重任,很多时候并不是对他们的呵护。官员出了问题,给民众和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失,必须要接受严厉的问责。唯有严厉的问责,官员才可能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并深刻反省。假如问责只是走过场,非但对民众不负责,事实上也纵容了官员。

  有学者称,“反腐不是要等官员掉进坑里了再把他拉上来,而是在他掉进坑之前先把坑填平。”反腐如此,对待“问题官员”的复出同样如此,如果不能保证程序的公开透明,不能以“令公众信服的理由”复出“问题官员”,那么,“问题官员”面前的这个坑其实并未填平,随时都有可能再次掉进坑里。当“问责”成为另一种形式的“保护”时,复出后的“问题官员”未必能如履薄冰,甚至有可能比之前更放纵自己的权力。

  想通了这些道理,其实也就不难明白,有时候让“问题官员”轻易复出,其实并不是对他们的最好保护,而是在他们面前又埋下了一个陷阱。

(原标题:复出未必是对“问题官员”的保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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